问题 | 抢注商标是否属于一种? |
释义 | 商标抢注是违法行为,但抢注和侵权是不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恶意抢注他人已使用且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是不允许的。权利人可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商标主管机关核实后将不予注册。若错过公告期,五年内仍可提出无效宣告,商标主管机关核实后将宣告该商标无效。 法律分析 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是违法行为,但抢注和侵权是两个概念。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明文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商标异议,商标主管机关查证属实,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如果权利人错过了商标公告期,未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在商标核准注册之后五年内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商标主管机关查证属实,宣告该商标无效。 拓展延伸 抢注商标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抢注商标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是指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他人未经授权擅自申请注册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抢注商标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和程序。操作流程包括商标权人发现抢注行为、提起异议或申请撤销抢注商标、行政或司法救济等。商标局、法院等相关机构会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审查和判决。商标权人可以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保证商标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结语 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违法,但与侵权不同。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注册商标时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使用且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对恶意抢注商标,权利人可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商标主管机关查证属实后不予注册。错过公告期的权利人可在核准注册后五年内提出无效宣告,商标主管机关查证属实后宣告该商标无效。商标抢注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包括发现抢注、提起异议或申请撤销、行政或司法救济等。商标权人应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商标的独立有效。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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