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端午旅游被坑如何维权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遭受欺诈行为后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游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向旅游社索赔,索赔条件包括明确的侵权旅行社、具体的赔偿请求和证据材料;向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质监所接到投诉后应要求侵权方对案情进行调查核实,并主动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处理失败,质监所应提出赔偿处理意见,责成侵权方对游客进行赔偿或直接动用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游客进行赔偿;最后,游客要注意对证据的保存,如票 法律分析 在端午旅游过程中,游客遭受了旅游社的欺诈行为,导致游客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面对旅游社的推卸和拒绝,游客往往感到无助。这种情况下,旅客该如何维权?旅游者可以向旅游社索。 旅游者常常会遇到的旅游纠纷: 旅行社在收取游客的费用后,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或只收钱不提供服务,旅行社单方违约。旅行社在收取游客的费用后,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或只收钱不提供服务;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旅游服务明显缩水;旅游经营者造成游客行李物品损失;旅游经营者欺诈游客,损害游客利益。比如向游客推荐、兜售假冒伪劣商品,巧立名目、中途擅自增加游客费用等。导游人员把导游变成导购,哄骗游客到某商店购物,从中索取回扣,或直接向游客索要小费等。 旅游者可以向旅游社索赔: 索赔条件 索赔请求人应是旅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或其合法代理人;有明确的侵权旅行社;有具体的赔偿请求;有证据材料;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范围。 索赔程序 赔偿请求人应向旅游质监所递交写明下列要件的赔偿请求书:请求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单位及联络方式;侵权旅行社的名称、参加旅行团的团名及出发日期;赔偿的要求及理由;有关证据材料。 质监所接到投诉后,经审核认为不符合受理范围的,应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请求人。对符合条件的赔偿请求,质监所应要求侵权方对案情进行调查核实,主动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解决纠纷,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 对协商处理失败的,质监所应提出赔偿处理意见,责成侵权方对游客进行赔偿,或直接动用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游客进行赔偿。 赔偿请求人对质监所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质监所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旅游服务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一年。逾期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游客要注意对证据的保存,如票据的保存。 一、乘车要注意索要票据和购买保险; 二、在宾馆住宿要保留好票据,贵重物品要交柜并索要单据; 三、购物要慎重,避免上当受骗;四、与陌生人的接触要慎重,时刻保持警惕性。 拓展延伸 端午假期是旅游的高峰期,游客们在享受美食、美景的同时,也容易遇到各种消费纠纷和权益问题。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游客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保留证据。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应该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门票、合同、照片、视频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权益。 2. 文明旅游。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应该遵守景区规定,不要随意乱扔垃圾,破坏景区环境,否则可能会引起景区工作人员的不满,从而影响到自己的权益。 3. 注意安全。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如不要随意相信陌生人或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以免受到伤害。 4. 先协商。游客在遇到消费问题时,应该先与景区工作人员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或相关部门的帮助。 5. 依法维权。如果游客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通过依法维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游客可以前往当地消费者协会、旅游主管部门等机构进行投诉,要求维护自己的权益。 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应该时刻关注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遭遇欺诈行为时,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游客可以向旅游社提出索赔,但需满足一定的索赔条件。其次,游客可以向旅游质量监督机构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若质监所接到投诉后认为不符合受理范围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请求人。对于符合条件的赔偿请求,质监所应要求侵权方进行调查核实,并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解决纠纷。若协商处理失败,质监所应提出赔偿处理意见,责成侵权方对游客进行赔偿,或直接动用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游客进行赔偿。若游客对质监所的处理决定不服,则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质监所申请复议,也可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遭遇欺诈行为时,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旅游者 第十一条 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旅游者 第十二条 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修正):第四章 旅游经营 第四十五条 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 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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