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互宝急性重疾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相互宝急性重疾险作为一种保险产品,其免责条款是重要的保障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合同应当采用平等自愿的原则,免责条款也应当明确合理。具体来说,相互宝急性重疾险免责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保险人在理赔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条件,以及符合要求的疾病范围。 2.保险人可能会因为某些情况而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保险人未按照要求缴纳保险费、被保险人故意造假、疾病为遗传性或先天性等。 3.在保障期内,被保险人发生疾病但未达到保险人规定的诊断标准时,保险人也不会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被保险人提出索赔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条件。 2.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应当明确、合理,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 因此,被保险人在购买相互宝急性重疾险时,应当认真阅读免责条款,了解保险责任与免责责任的范围,以充分保障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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