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办结婚登记是针对那些符合民法典关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补办结婚证则是结婚证丢失或者损害而去补办的。 补办的程序、效力不同。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而补办结婚证则不影响结婚的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