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1、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2、个人帐户养老金: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3、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4、优待养老金: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二、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如何计算?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根据军人退役安置去向,采取不同的计算办法。 一是军人退役到企业工作或者返回城乡的,参加企业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其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20%的总和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 二是军人退役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其本人2018年10月1日以后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20%的总和计算。2018年9月30日以前的服役年限,在其退休时由地方政府将服役年限视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给予养老保险待遇。 三、老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1、基本复员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安家补助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 3、回乡生产补助费: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4、医药生活补助费: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5、奖励工资: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6、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 7、伤亡保险金:未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将个人账户中缴存的伤亡保险费本息退还给个人,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伤亡保险费不再退还。 8、退役医疗保险金:退役后参加医疗保险的,由财务部门将个人账户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机构,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将保险金退还给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六条 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慢性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