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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板拖欠工资不给已经快一年了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一、老板拖欠工资不给已经快一年了怎么办?
    1、老板拖欠工资不给已经快一年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若是在法定期限内仍然不支付的,应当向劳动者赔偿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金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发放工资。
    2、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拖欠工资怎么补偿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讨薪的方式方法可以说多种多样,包括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不管是采取哪一种讨薪方法,其实都要做到合法合理,不然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工资没有讨回,反而因为采取的手段违法,而让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害。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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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5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