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制定自己的理赔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保险公司作为商业保险机构,其理赔标准主要由其所推出的交通保险产品中的条款约定为准。但是,保险公司的理赔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例如,如果保险公司的理赔标准与《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不一致时,则应当以法律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保险金。 3.《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含义有争议,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以条款的通常用语解释;二、在疑义不得解决的情况下,以对方有利的解释为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有权获得充分的、明确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以便做出选择或者决策。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综上所述,交通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产品的条款制定理赔标准,但理赔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理赔标准,应当以法律规定为准。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当充分、明确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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