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挂车牌扣行为人驾驶证12分,罚款二百元。 对于旧机动车贬值的估算方法来说,一共有三种贬值的方法,具体分为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三种,今天,我们给大家重点介绍实体性贬值的估算。实体性贬值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三个,具体要求如下:第一种方法就主观察法,这种方法也叫新率法,这是对评估的车辆,进行实体主要总成的技术鉴定,以及部件进行技术鉴定,对于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来说,必须要进行综合性的分析,这是对车辆的设计、制造、使用、磨损、维修、改装等问题进行全面的评定,根据经济寿命的要求来说,评估的对象必须要以全新的状态进行全面的比较,考察磨损以及自然损耗的情况,对于功能、技术等状况等问题所带来的影响,这是一种有形损耗的评估率,也是计算实体贬值的一种最佳的方法,对于车辆的实体性贬值等于重置成本乘以有形损耗率。第二种方法是使用年限法,具体的公式是车辆实体性贬值=(重置成本-残值)*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这个公式中的残值是汽车在报废时净回收的金额。第三种方法是行驶里程法:车辆的实体性贬值=(重置成本-残值)*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