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汕尾居住证办理条件 |
释义 | 汕尾的广东省居住证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申请流程呢?首先,需要准备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或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居住登记回执或证明材料之一。对于证明材料,需要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本市居住地址、本市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如果是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就可以在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 法律分析 汕尾的广东省居住证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根据要求,需要准备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3.居住登记回执(在旅馆业住宿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除外)。 4.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本市居住地址、本市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延伸阅读: 哪些人可以办理汕尾居住证,办理居住证都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流程是什么 办理条件: 1.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居住证。 办理流程: 1.申请:本市流动人口申请办理居住证。 2.预受理:核定是否“居住满半年”,查询“信息系统”,核定办证人是否已居住登记满半年,且居住登记信息是否有效。 3.受理:居住信息有效,居住时间已满半年,居住地址不变或居住地址已变更,本市流动人口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可以申办居住证,打印发放《广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 4.审查:工作人员录入本市流动人员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决定:镇街流管中心收到《制作中心邮政快递的居住证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流动人员凭《广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领取《广东省居住证。 拓展延伸 汕尾居住证是中国政府颁发给符合条件的居民的一种证件,旨在便利他们在城市、社会和家庭中进行活动和流动。然而,在办理汕尾居住证时,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资料和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汕尾市政府的规定,办理汕尾居住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婚姻证明(或者离婚证)、住房证明(或者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就业证明(或者劳动合同等)、学生证明(或者学生证等)、荣誉证书等。申请人需要提供这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且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办理居住证。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办理汕尾居住证。申请人必须是汕尾市户籍居民,或者是在汕尾市合法就业、就学、投资经商等人员。申请人需要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并且在汕尾市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 汕尾居住证的办理需要提交一系列的资料和满足一定的条件。申请人需要仔细了解这些要求,以便在办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提交必要的材料,并且符合相关的条件。 结语 汕尾的广东省居住证办理需要准备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居住登记回执(在旅馆业住宿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除外)、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本市居住地址、本市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居住证。办理流程包括申请、预受理、受理、审查、决定和领取。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十五条\t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十三条\t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十六条\t居住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下列规定确定落户条件: (一)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其中,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三)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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