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货物被快递公司遗失,如果是买家,这种情况是卖家和物流之间的事,需要由商家联系快递追究责任。同时申请延迟收货,需要联系卖家协商重新发货。 若无法补发,需要买家及时点击申请售后发起仅退款。如果不想买这家店铺的货物了,可以申请全额退款。只要没有收到货,就不需要负任何责任,随时可以申请退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