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准生证请在乡镇计生办咨询。(一)、夫妻双方户口均在本市农村的,由男方户口所在地发给符合法律、法规通知单,并进行出生统计。(二)、夫妻户口一方在农村、一方在城市或双方均为城镇户口的,不论市内、市外,均由女方户口所在地发给通知单,并作出生统计。(三)、夫妻户口一方在本市农村,一方在市外农村的,按省规定,均由女方户口所在地发给通知单并作出生统计。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办 所需资料:1、夫妇双方结婚证;2、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簿;3、双方的婚育证明;所出具的婚育证明需村(社区)、乡镇镇计生办鉴章,如果一方为县外户口,还需户口在外县一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县级部门鉴章。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六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