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面积差3%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1、合同中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时,不管该约定的面积误差是否在3%以内还是以外,均应依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处理。 2、合同中没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则应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3、合同中有按竣工后实际面积计算的条款,则应看竣工后面积改变的大小是否在一般建筑面积应有的误差范围之内。 一、出现了房屋面积误差怎么办 房屋面积误差处理方式: 1、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对实际面积结算; 2、面积误差超出3%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支付费用及利息。买受人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具体的费用要根据不同份额的计算。 二、合同约定面积比实际房产证面积大怎么办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合同约定的面积比房屋实际面积要大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绝对比值在3%以内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超出3%的,买方可请求解除合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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