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 犯罪嫌疑人 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 公诉 、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 诉讼 活动。 法律客观: 《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 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 。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