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出租固定资产的租金收入交什么税 1、营业税,税率5% 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 5、防洪护堤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1% 6、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7、印花税 8、房产税,按照租金的12%缴纳 二、固定资产租赁合同的范本如何书写 固定资产租赁合同范本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提高种子加工处理处理能力和种子保有量,稳固种业盈利能力等,经集团公司审查和实地勘察同意我场《关于要求提前实施潘村湖农场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的请示》(垦据秘〔20xx〕1号),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工程已于20xx年5月底交付验收并投入了使用。该项目目前尚未批复,资产尚未正式办理移交手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按照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固定资产租赁业务,为约束并规范甲、乙双方的租赁行为,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本合同项目下的租赁物为20xx年5月底交付使用的新建金属暂储仓、烘干厂房及设备等,租赁固定资产价值暂按竣工估计价格,具体见租赁固定资产明细表。 (二)租赁期限所列固定资产的租赁期限为自20xx年6月1日起至项目批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乙方租用甲方固定资产的租金按年计算并支付,租金按照固定资产项目的折旧年限来计算,当年的租金12月31日前结清。 (四)租赁物的使用及维修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所租用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检修等并承担所需费用。 (五)本租赁合同自项目批复后办理了相关资产交付手续终止。 (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三、固定资产租赁审计的内容是什么 1、审查企业固定资产租赁的审批程序、合同和手续制度: (1)审查租赁固定资产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 (2)是否签订租赁合同或契约,合同或契约是否合法、合理,内容是否恰当,双方是否严格履行; (3)租入、租出固定资产进出的检验、交接手续是否齐备; (4)租入固定资产是否确为本企业所需要,租出固定资产是否确为本企业所不需用; (5)租期是否恰当;钓租金计算是否正确、合理,是否及时结算租金并入帐; (6)租赁固定资产有无超期使用,逾期不归还或变相馈送、转让; (7)租赁固定资产是否保持良好状态,其附属设备、附属物是否完整无缺。 2、审查企业租赁固定资产的计价: (1)租入单位是否把应由租出单位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大修理基金计入本企业的生产成本,而虚增生产成本; (2)租入固定资产所进行的改良工程产权归属租入单位,是否列作固定资产价值登记入帐,并是否按规定、按租赁期计提折旧,租约期满改良工程价值是否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作有偿或无偿调拨处理,或由租入单位自行拆除,报废清理); (3)租出单位出租固定资产后,是否在帐面上保留租出固定资产原值并照提基本折旧和大修理折旧,是否另设登记簿记录出租动态; (4)是否从租出固定资产的租金收入中减去折旧费和大修理费用,其差额留作更新改造基金使用; (5)租入单位修理发生的修理费和收回的修理费的处理是否正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固定资产的租金收入需要缴纳以上8种税,不过税率都不是特别高,具体标准根据各地标准为主。 法律客观: 房屋出租缴纳税款分以下四种情况。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二、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6.免征印花税。三、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四、企业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的规定)。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