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做出决议是否一定有效? |
释义 | 股东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通过召开会议,形成决议行使权力,决议一旦依法作出并生效,则变为公司的意志,对公司及股东具有约束力。 因此,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对股东关系重大。但是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做出后并非必然有效。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法律效力的立法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二、可撤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具体而言,可撤销决议包括以下三个构成条件: (1)会议召集程序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作了规定,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如果股东(大)、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该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即为可撤销的决议。 (2)会议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表决方式,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果采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通过的决议,即为可撤销的决议。但是,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原告的请求。 (3)决议内容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即为可撤销的决议;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属于无效决议。 三、无效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行使职权的形式,就是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并由公司业务执行机关执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内容上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不得违反。否则,即为无效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决议,自始无效。 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享有特定的职权,董事会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作出的决议必须符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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