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财产案件根据 诉讼 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_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_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_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_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_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_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_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_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_0.5%+41800元。 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执行费。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_1.5%-100元。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_1%+2400元。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_0.5%+27400元。 5、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_0.1%+67400元。 易尧: [文件] 易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