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样的房屋征收房产税
释义
    房产税征收范围:
    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产税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员包括: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房屋租赁交税,需要带以下资料:
    1、 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
    4、 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21: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