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或少赔的行为需要法律维权,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 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要求重新核算赔偿金额; 2. 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要求上级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3. 就拒赔或少赔行为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要求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并给出处理意见; 4. 在满足条件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可以就合同标的约定保险,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不得有欺诈、虚假或者强制性交易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履行赔偿义务,不得推诿、拖延或者拒赔。”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对其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