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合法将欠款货物拉走? |
释义 | 可以对应当事人提出的主张来收集证据,在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中,主要的主张为当事人已经按合同约定将货物交付给另一方当事人,已经完成自己的合同义务,而另外一方却未履行付款义务,现合同期限届满,要求付款方支付货款。相应的证据有: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有效的合同、给付货物的收据等,证据的收集应当合法。提交的证据应当具备法定形式,且在规定期间内提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但是,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我跟服装厂老板说我欠他钱是因为货款,我自己也没欠。他说要通知法律事务 老板欠钱不还的,最有效的解决方法是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债务人逾期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我跟服装厂老板因为货款,他说我欠他钱,我自己算的没欠,他说要通知法务? 欠钱不还除了起诉还可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也可于单位协商解决,或者向公司工会申请调解。也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因为货款,我跟服装厂老板说我欠他钱,我自己算的也没欠,他说要通知法务 老板欠货款不还怎么办可以先协商处理,要求对方还钱。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收集好欠条等证据,写好起诉状,向法院起诉。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就是我朋友欠我的欠不还!然后给我拉黑? 朋友欠债不还,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申请支付令也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我之前开厂,朋友欠我货款跑了,近昨天看到他,他开车跑了,想问一下可以处理吗? 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确定对方确实不想还欠款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例如借条、欠条、转账凭证、转账记录等证据。如果对方还是不愿意还钱,可以持上述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该内容由 刘家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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