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储户死亡后存款怎么办 |
释义 | 自然人消亡(消失或死亡)的无主存款认定。一般银行会把活期存款超过15年,定期存款超过20年的不动户列入无主存款。而目前很多银行不动户的认定标准如下: 1、活期存款账户最后一笔交易(不包括结息、代扣利息税)超过3年的; 2、定活两便、通知存款账户自起息日起满3年未发生业务的; 3、存单式整存整取定期储蓄账户:未约定转存的,到期后3年未发生业务的; 4、其他定期存款到期后逾期3年未发生业务的; 5、定期一本通、一卡通下各账户执行相应储种的规定。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存款人死亡配偶能取吗 存款人死亡,配偶是可以取回的。但是存款人死亡配偶是不能直接取款的。应该由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证明存款的处理方式,并指定存款支取人。然后凭公证书、死亡证明、指定取款人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取款。若是银行卡,继承人可以直接取款或转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自然人死亡后债务怎么办 自然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和清偿债务是在继承人之间以及继承人和债权人之间没有受托人管理遗产并进行清算的情况下进行,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和税款,限定在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超额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 在遗产转移过程中,继承人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本身就有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和缴纳税款的义务,但经常发生将作为一个整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分割开,对债务以欠债人已死亡等种种借口拒绝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在债权请求遭拒绝,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使诉讼上的请求权,寻求司法保护。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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