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对于要约生效时间怎么规定 |
释义 |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以下规定:1、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3、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4、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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