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期间,如果双方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仍然要上班。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是劳动者的义务,应当予以履行,否则单位可能会相应的扣除劳动者的工资;旷工严重的,还可能会辞退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