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主已经过世房产证找不到了应该怎么样补办 |
释义 | 户主去世且房产证丢失时,家人需协商确定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准备相关资料,到登记部门办理房屋登记,将房产过户至继承人名下。如有共有人,需共同申请登记。 法律分析 户主去世了房产证丢了这种情况下: 1、由户主的家人对该房产的继承问题进行协商,确定继承人后到公证部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然后由继承人持登有房产证遗失声明的报纸、房产继承公证书(有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还要提交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房产平面图等相关资料; 3、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申请办理房屋登记,登记部门直接办理至继承人名下; 4、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产有原房屋共有人的,由继承人与共有人共同申请办理登记。 拓展延伸 房主已过世,房产证遗失,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在房主已过世且房产证遗失的情况下,办理继承手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您需要准备房主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接下来,您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程序,并提交所需的文件材料。通常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主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之间的继承关系证明等。在提交材料后,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一旦获得批准,您可以办理补办房产证的手续。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机构或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结语 在房主已故且房产证遗失的情况下,办理继承手续需遵循以下步骤:1、家人协商确定继承人并办理房产继承公证;2、继承人准备相关资料,如房产继承公证书、身份证、遗失声明等;3、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申请办理房屋登记;4、若有共有人,需与其共同申请登记。具体办理程序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法律机构或专业人士以获得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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