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生效后子女是否还有争产权? |
释义 | 遗嘱的立法规定及效力,包括公证遗嘱的优先地位和变更需再次公证的要求。《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指定遗嘱执行人,也可将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其他组织、个人,还可设立遗嘱信托。 法律分析 不能,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但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如果立遗嘱人此前立过遗嘱且经过公证,对前遗嘱的变更必须经再次公证方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68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拓展延伸 遗嘱生效后子女的继承权与财产分配问题 在遗嘱生效后,子女是否还有争产权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在遗嘱生效后,子女通常仍然享有继承权。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子女可以随意争夺遗产。遗嘱的内容和执行程序将起到关键作用。如果遗嘱明确规定了财产分配方式,子女的争产权可能会受到限制。此外,法院也会考虑遗嘱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以确保继承权的合理行使。因此,子女在争夺遗产时应寻求法律咨询,并遵守相关法规和程序,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最终,财产分配问题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的生效并不意味着子女可以随意争夺遗产。遗嘱的内容和执行程序将起到关键作用。子女在争夺遗产时应寻求法律咨询,并遵守相关法规和程序,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最终,财产分配问题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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