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分割时有胎儿的是否要保留其继承份额 |
释义 | 胎儿在遗产分割时应保留其继承份额,无论其是活体还是死体。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胎儿出生时是活体,则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其保留的遗产成为其财产。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未出生的胎儿也享有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继承人在遗产分割时应为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平均分配给各继承人。 法律分析 一、遗产分割时有胎儿的是否要保留其继承份额 遗产分割时有胎儿的要保留其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后是否能继承遗产,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胎儿即成为活的婴儿,也就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这时,为胎儿所保留的遗产即成为婴儿的财产,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不能继承遗产,则该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不久即死亡,为胎儿保留的遗产则由婴儿的唯一继承人即其父母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胎儿尚未出生是否有遗产继承份额 我国法律规定胎儿享有合法继承权。胎儿虽未出生,但其继承权应予保护。 根据相关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依照这一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尚未出生的胎儿,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该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所保留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该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未出生的胎儿是否享有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未出生的胎儿在父亲死亡后享有继承权。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所保留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所以未出生的孩子是享有继承权的。 如果孩子出生是活体的,则出生以后作为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是如果孩子出生是死体的,则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也就是说孩子出生是死体的,为孩子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则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其保留的遗产即成为婴儿的财产;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则不能继承遗产,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此外,未出生的胎儿在父亲死亡后也享有继承权,所保留的遗产份额一般等同于其他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因此,无论胎儿是否出生,都应保护其继承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