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章建筑区分情况确认效力。 1、建造者不具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属于在他人土地上建造房屋,因而不能通过补办有关建筑许可手续而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其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有关建筑的行政法规,也侵害了他人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此类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 2、建造者已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因未办理建筑许可证的违章建筑,在其补办有关手续后,可取得该建筑物的所有权。如果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补办了有关手续,认定买卖合同有效。如果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不能补办有关手续,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一、违法建筑的情表有哪些? 违法建筑情形主要包括: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二、房屋买卖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