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更换农村房屋的产权。被征收人选择更换房屋产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更换产权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和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更换产权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由于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区交换住宅所有权的,作出住宅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区和附近地区的住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