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要如何办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之后男方不同意的话,那么就不可以进行协议离婚了,但是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解决婚姻关系的纠纷,即女方写好离婚起诉状、申请人准备好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明和证据,包括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如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女方带齐上述相关材料之后,就可以进行起诉,从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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