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国的死刑需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执行: 1、枪毙,即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 2、注射,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 死刑的适用标如下: 1、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一般不适用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