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出所对案件进行立案后,什么时候能处理完案件是没有时间规定的,主要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序、办案的效率等因素而定。依据《刑诉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各阶段的羁押期限如下:1、拘留批捕阶段为37天。刑事案件自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后,根据案件的犯罪事实情况,最长应该在三十天内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应该在七天内作出是否予以批准逮捕的决定。2、公安逮捕后侦查阶段为二至七个月。犯罪嫌疑人在批准逮捕之后,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侦查期限一般是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级批准,可以申请延长侦查期限。3、侦查期满后,公安机关将案件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阶段为一至一个半月。4、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将案卷移送至法院。法院审判阶段为二至六个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