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今年二月请假两天按照国家规定应该怎么算扣薪? |
释义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请事假等行为的半个月工资,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然而,如果单位因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而扣除其半个月工资,则违法。 法律分析 如果因劳动者具有请事假等行为而按单位的规章制度扣除其半个月的工资,不违法;如果因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而扣除其半个月的工资,是违法的,因为单位在此情形下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拓展延伸 请假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请假期间工资的计算方式取决于公司的具体政策和国家的劳动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根据国家规定,员工在请假期间享受带薪假期的工资待遇,即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计算工资。如果请假期间是因病假或事假,公司可能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短期请假,如一天或几天,工资通常不会有太大变化。然而,如果请假时间较长,如超过规定的带薪假期天数,公司可能会根据政策进行扣薪处理。因此,具体的工资计算方式还需要参考公司内部制度和国家劳动法规定。建议您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结语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单位根据规章制度扣除劳动者半个月工资因请事假等行为是合法的;然而,若因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而扣除半个月工资,则违法,因为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劳动者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但每月扣除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请假期间工资计算方式需遵循公司政策和国家劳动法规定,具体请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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