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嫌疑人进看守所以前送到医院做简单抽血,x光体检,送到看守所以后会要脱光了全身检查每一个部位,检查有没有外伤,包括扒开肛门检查有没有违禁品,体检,留指纹,登记,剃光头,穿犯人红色马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