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丢失,如何补救? |
释义 | 如何处理向对方写了借条但没收到钱的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对方涉嫌诈骗,可报案保护自己权益。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包括借款种类、金额、利率等。如未实际收到借款,可要求出借人提供付款证据。借条不一定需要证人,只要真实有效即可。根据民法典,合同成立需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书面形式约定的除外。起诉借条纠纷需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然后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 一、向对方写了借条没收到钱怎么办 向对方写了借条没收到钱的处理办法是,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对方存在诈骗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保障自己的利益。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可以答辩称没有实际收到借款,要求出借人提供付款证据证明已经向自己付款。这种情况属于借款合同已经生效,但出借人没有履行付款义务,所以,债务人可以不偿还债务,但也可以要求出借人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借款。 二、写借条要有证人才能有效吗 写借条不一定需要证人的,借条是否需要证人由借款事实的当事人自由决定,不是必须提供证人的,没有见证人也不影响借条的效力的。一般情况下借条不需要证人,只要是真实的借条,就有法律效力。当然,如果有证人,更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借条纠纷起诉流程 拿借条向法院起诉的流程: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借条等证据材料;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再开庭进行审理,由当事人辩论和进行质证;最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结语 在借款纠纷中,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涉及诈骗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包括借款种类、金额、利率等。若出借人未履行付款义务,债务人可要求履行或不偿还。借条不一定需要证人,但真实有效的借条具法律效力。起诉流程为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如受理则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