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行政法规定,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特定的行政对象进行的一种行政行为,其中包含许多行政法律效力。行政许可是否可以转让,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规定,“许可证是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颁发的行政证书,具有行政法律效力,许可证的内容不得超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的许可事项。”许可证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法律效力,可以证明该单位或个人已经获得行政部门的许可,所以不是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可以转让。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许可的有效期自许可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许可期限届满,需要继续行使的,应当依法申请延续。申请延续不得晚于许可期限届满之前三十日。”由此可见,行政许可期限到期后,需要重新申请许可才能继续行使。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许可证的申请人不满意行政许可的决定,可以进行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转让了许可证就会影响这一权利的行使。 综上所述,行政许可证是否可以转让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需要转让,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具体情况进行谨慎分析和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