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的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只要符合不当得利的定义构成要件就属于不当得利,无法一一穷尽。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 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不当得利的行为都有哪些? 只要符合不当得利的定义构成要件就属于不当得利,无法一一穷尽。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 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二)他方受有损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 (三)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条件。 (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 (二)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 (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 (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不当得利有哪些法律效力 不当得利有以下法律效力: (一)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二)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不同而存在差别; (三)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四)不当得利之债中,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 不当得利纠纷含义有哪些 1、不当得利纠纷的概念是:没有正当理由获得的利益。对于不当得利,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善意受益人将应返还的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而主张所受利益己不存在的,利益受损人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第三人主张返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该内容由 沈其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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