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调解的八种案件都有哪些 |
释义 | 不能调解的八种案件是特别程序案件、督促程序案件、公示催告程序案件、破产还债程序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刑事案件、其他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对于上述八种以外的其他案件,法院可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应符合自愿、合法的原则,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坚持不愿调解的,法院应及时裁判。 一、法院怎么调解民事纠纷? 民事调解程序如下:一、受理纠纷: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二、调查分析: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三、调解: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起诉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 起诉离婚调解程序是:第一阶段诉前调解,第二阶段庭前调解,第三阶段诉中调解,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面,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民主协商的结果。 对于调解无效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判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判决准予离婚或者判决不准离婚。 三、离婚一定要调解吗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第一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应当及时裁判。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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