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证券公司有哪些设立条件 设立证券公司的条件包括: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有符合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等。 二、私募基金注册条件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设立的条件有: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因为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须达到法定人数,且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 4.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5.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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