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拆除违法建筑无需补偿。违法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政府会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法建筑人的财产利益。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获得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法建筑人;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获得的,当违法建筑人缴纳了足够的土地出让金但出让期限尚未到期时,拆迁人应适当补偿拆除违法建筑造成的土地使用收入损失。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