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什么是生效要件? |
释义 | 合同要约的生效要件有: 1、要约内容具体确定; 2、要约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一、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 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 (4)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二、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从法律上可分为几个阶段 合同订立分为两个阶段: 1.要约。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要约就是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均具有约束力。 2.承诺。承诺又称为接受或接盘。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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