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写了欠条不还钱,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法律规章,债权人可以准备好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身份证等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具体证据材料包括借据、收据、欠条和付款凭证等。立案后等待法院开庭审理,胜诉判决作出后,如果债务人在规章期限不履行生效判决,债权人可以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章。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章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