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可以办理签房屋租赁合同吗? |
释义 | 取得完整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可以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在满5年办理房产证同时对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后方可取得完全产权,才能进行转让出租。 一、有经济适用房还能买商品房吗? 有经济适用房不可以再买商品房。1、国家一直有政策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可以在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2、有经济适用房再买商品房的,属于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 二、夫妻离婚经济适用房怎么分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三、安置房能不能出租 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出于城市建设、土地规划的需要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予以征收并拆除,通过产权调换的方式为被拆迁人提供原住地段或附近地段的房屋。安置房是可以出租的,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在出租安置房时,需签订相关出租合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安置房购买满5年,且完全取得产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不同于经济适用房在一些地方只允许自住,不允许出租和外借,对于安置房的使用法律无明确禁止,即可出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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