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院问题向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 可以在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也可以直接投诉到县区级卫生局的医政科。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和处理方式。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 医保办理慢病需要的材料如下: 1、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资格审批表3份;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报表3份; 3、带身份证号码、蓝底的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4张; 4、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复印件1份; 5、本人住院病历一份; 6、本人电话号码和月工资额。 医保申请办理流程: 1、提供上述材料; 2、市医保局和各区分局经办窗口对慢病人员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 3、市医保局统一组织对慢性病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4、市医保局按参检病种进行分类,并联系体检医院; 5、市医保局和各区分局对管辖范围慢病人员进行参加体检通知; 6、参加慢病体检人员要按照市或区医保局通知时间,准时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7、市医保局组织专家进行慢性病认定; 8、市医保局对经专家认定合格的慢病人员,将认定级别和病种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生成慢病卡号; 9、市医保局和各区医保分局对认定上的慢病人员进行公示,发放慢性病卡,慢性病人员购买慢性病处方本。 综上所述,可以在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也可以直接投诉到县区级卫生局的医政科。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和处理方式。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 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医患双方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