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公司强制 清算 中,如果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 债务 的,除通过与 债权人 协商制作有关 债务清偿 方案并清偿债务的外,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即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算能力的,则公司应当通过 破产清算 程序,清偿债务后终止法人资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