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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释义
    法律分析:由于办理户口转移的原因不同,“迁户口需要哪些材料”的答案自然也有所差别,这种差别主要体现在办理准迁证时所需提供的材料上。(一)婚迁,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迁出派出所办理准迁证;(二)大学入学或毕业的,持入学通知书或报到证办理;(三)公务员录用、职位调动,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录用或调动证明;(四)入、退伍的,持入伍通知书或复原安置证明;(五)购房的,持房产证、住房证明;(六)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七)收养或解除收养小孩的,持《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及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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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7: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