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践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合同成立条件: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字盖章、交付标的物;生效条件: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违背公序良俗;合同书形式: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即成立;书面形式约定时,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即成立。 法律分析 实践合同的成立条件如下: 1、当事人具备签订合同的合意; 2、合同的内容已经协商确定,均已签字。盖章; 3、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现实交付。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生效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拓展延伸 实践合同的要素及其法律效力 实践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目的、合同内容、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等。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合同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和保护力。合同要素的存在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息息相关。当合同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满足法律规定的合同条件时,合同即成立。合同一旦成立,便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了解实践合同的要素及其法律效力对于合同当事人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并维护合同的稳定和可靠性。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实践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内容的协商确定并签字盖章、以及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交付。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在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被对方接受的合同即成立。如果法律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被对方接受,该合同也成立。了解实践合同的要素及其法律效力对于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维护合同的稳定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