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以及已有技术参考资料、实质审查费之后即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通常要检索与发明主题有关的现有技术并对下列问题进行审查: (一)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 (二)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利益; (三)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四)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五)是否符合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六)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是否属于最先申请人; (七)说明书是否清楚完整地叙述了发明内容,说明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 (八)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写明了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及权利要求书的写法是否符合规定。 一、发明公开与发明授权的区别 专利公开是专利申请的一个环节;专利授权是取得专利后授权别人实施的行为。专利法律状态类型中的公开简单的说就是不再对你的发明申请内容保密,而通过发明的公布程序将其向社会公开: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起满十五个月进行公布准备,并于十八个月期满时公布。 二、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用是多少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后的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有关事项公告(第75号)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2500元。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三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