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公开招标是没有具体对象的,招标信息是向公众发布的。邀请招标是有固定的对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标的程序会更透明,也会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一、投标模式有几种 投标模式一共有5种。如下:1、公开招标。通常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一般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4、比选;5、BOT。也就是建设、经营、转让。 二、政府采购方式是什么 1、概述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2、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3、邀请招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4、竞争性谈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5、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6.询价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三、两次流标后可直接指定吗? 不可以。如果二次招标后仍然流标的,可以核准后不再招标,而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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