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参加学校研学旅行没什么后果 可以不去,学校有推荐的义务,没有强制的去权利的。教育部规定不强制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后果,如果有影响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展研学旅行有四方面的重要意义: 1、研学旅行是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规划和发展纲要》和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2、研学旅行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3、研学旅行是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 4、研学旅行是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