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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游乐场所法律法规(开办儿童游乐场所需要掌握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释义
    1.开办儿童游乐场所需要掌握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巧可粒彩虹积木介绍开办儿童游乐场所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
    1、有关私营及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的法律法规
    2、怎样进行验资
    3、怎样申请开业登记
    4、哪些行业不允许私营
    5、哪些行业的经营须办理有关行业管理手续
    6、怎样办理税务登记
    7、纳税申报有哪些规定和程序
    8、如何领购和使用发票
    9、银行开户程序和有关结算规定
    10、成为一般纳税人有哪些条件
    11、你应该交哪些税费,如何交纳
    12、怎样获得税收减征免征待遇
    13、怎样进行帐务票证管理
    14、国家对偷漏税等违反行为有哪些制裁措施
    15、增值税率及计征方法
    16、工商管理部门
    2.娱乐场所处罚依据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lzhuangnce96一、处罚项目: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法律规范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处罚依据:(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部门、文化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2)《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部门(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规定的,许可审批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幅度:娱乐场所---情节一般(证照不全)的给予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无消防合格意见书)的给予取缔,并处一万伍仟元罚款;游戏机店---情节一般的给予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罚款;情节严重(20台以上)的给予取缔,并处五千元罚款。二、处罚项目:骗取许可证的行为法律规范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
    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处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
    3.游乐园管理规定的管理规定
    游乐园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游乐园管理,保障游乐园安全运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游乐园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游乐园包括:(一)在独立地段专以游艺机、游乐设施开展游乐活动的经营性场所;(二)在公园内设有游艺机、游乐设施的场所。
    本规定所称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是指采用沿轨道运动、回转运动、吊挂回转、场地上(水上)运动、室内定置式运动等方式,承载游人游乐的机械设施组合。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游乐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园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工作。 第五条 游乐园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第六条 游乐园筹建单位对游乐园的建设地点、资金、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管理技术条件、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经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第七条 游乐园的规划、设计、施工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 以室外游艺机、游乐设施为主的游乐园,绿地(水面)面积应当达到全园总面积的60%以上。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园内绿地的美化和管理,搞好绿地和园林植物的维护。
    第九条 在游乐园内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游乐园内设置商业服务网点。
    第十条 改变游乐园规划设计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游乐园的登记工作;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登记工作。
    第十二条 游艺机、游乐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当向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二)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三)操作、维修、保养人员证书;(四)游艺机、游乐设施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三条 游乐园筹建单位应当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其游艺机、游乐设施登记后,到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游乐园登记。
    本规定发布前已建游乐园应当在本规定发布一年内到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第十四条 游乐园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游乐园基本情况和游乐园内游乐项目基本情况。
    第十五条 到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游乐园登记或者申请游乐项目增补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二)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操作人员配备情况;(三)游乐园管理制度。第十六条 增加游艺机、游乐设施,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经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登记后,到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增补登记,方可运营。
    第十七条 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管理,健全安全责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操作、维修、管理人员,保证安全运营。第十八条 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游乐引导标志,保持游览路线和出入口的畅通,及时做好游览疏导工作。
    第十九条 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技术档案和运行状况档案。第二十条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应当符合《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有关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第二十一条 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紧急救护制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设施运行,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按照有关规定报告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 游乐园经营单位对各种游艺机、游乐设施要分别制定操作规程,运行管理人员守则。操作、管理、维修人员应当经过培训,操作维修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持证上岗。
    第二十三条 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在每项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入口处向游人作出安全保护说明和警示,每次运行前应当对乘坐游人的安全防护加以检查确认,设施运行时应当注意游客动态,及时制止游客的不安全行为。第二十四条 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对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按照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运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 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有关规定,申报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检验计划。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
    第二十六条 严禁使用检修或者检验不合格及超过使用期限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第二十七条 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游乐园登记或者增补登记的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给予警告,责令其在30日内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的,处以5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擅自侵占游乐园绿地的;(二)未对游客进行安全保护说明或者警示的;(三)未建立安。
    4.我国消防法律法规对儿童游乐设备建造有什么规定
    一、从儿童娱乐场的设置来说,应设置在商场的一至三层,严禁设在地下商场内或四层以上楼层。
    二、儿童娱乐设施所在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处,最好能有一处独立的出入口,当商场为高层建筑时,必须设置独立的出入口。
    三、发生火灾时,可燃材料产生的大量有毒烟气是导致人员窒息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娱乐设施所用各种材料必须为不燃、难燃材料或经过阻燃处理后的可燃材料。
    四、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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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7: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