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好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反悔怎么办? |
释义 | 合同只要签订就生效,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如果反悔,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民法典中被违约方解除合同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违约后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违约后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 1、损失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依照法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违约责任; 2、支付违约金或定金,是指一方违约时依法或约定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3、实际履行,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无论违约方是否承担赔偿损失或违约金的责任,违约方都必须按照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能够履行; 4、采取补救措施,是指一方违约后,为防止损失的发生或扩大,另一方要求违约方依法或者约定退货,减少价格等措施,以弥补或者减少另一方损失的责任。 三、连带债务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连带债务人的违约责任有: 1、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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